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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章名稱:玄機雜誌

刊登日期:1994年05月16日
文章主題:論相宅法之直覺法
 
  就算我們不懂風水,但當我們走進了一所新住宅之內,自然地會產生剎那間的「直覺感」,這種感覺通常稱之為「直覺法」,而決定這種感覺而產生之氣氛,在於下列等不同因素而定:


(一)住宅的巒頭外局容貌:
(二)住宅之地形及交通環境;
(三)室內佈置及裝飾的物件價值;
(四)佈置是否配合宅主的身份;
(五)色彩及燈光多少之配合;
(六)傢俬之放置屬中式或西式。以及高、矮、方、圓等的擺設,能否產生良好的藝術顴感。而形成了「自然」的感覺。


  不論在客廳、飯廳、或房間都會產生了不同之氣氛!在這種氣氛下會令人產生言辭難以表達的「感受」,而此感受在乎於「寒、暖、枯、寂......」。


  而不同環境及不同地方下所產生吉與凶亦不同。例如在郊野外的「寺院」。必須要帶一些「寂」之感覺:否則就會感覺十分遜色。相反地,若在住宅或商店帶有「寂」氣,即就覺得不妙了。


  故此,「寒、暖、枯、寂......」運用在不同地方,都有它的不同含意。總之,應要「寒」就要「寒」。應要「暖」就要「暖」!必須看當時實際環境,沒有一定的法則。


  假若,屋中佈買能與現代配合而形成「流行」佈局,不太超越時代或太落後,使能令人產生「自然」的感覺。


  至於主人房,因是宅主的居住之所,必須選擇宅主喜歡的「藝術佈置」,令宅主本身產生「自然感」,更可顯示出宅主之個人性格。


  其實當我們踏進一所朋友的住所,衹要以「直覺法」判斷,吉與凶便能輕易察覺得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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